杭擬立法促生態文明建設 計劃取消部分地方GDP考核
2015年08月23日 08:41
來源:現代金報 作者:陸冠均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網站截圖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如今這句話說起來容易,但具體應該怎么做呢?為此,杭州打算立法來處理。 記者昨天獲悉,《杭州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征求意見稿一)日前正在杭州
明確法律責任加強懲處單位企業違法最高可罰100萬元
適當的懲罰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法律責任”方面,征求意見稿對公職人員法律責任、違反礦產生態修復責任、違反生態紅線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如果有不當行為將會被處分,具體包括:對生態文明建設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的,未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監督的等等。
據了解,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在個人或單位企業的處罰上,如果個人或企業,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從事損害生態環境活動的,除了限期整改外,還要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網羅天下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