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一對夫妻為逃避債務竟上法庭“自導自演”
2015年09月28日 07:26
來源:溫州都市報 作者:吳祖堅
2014年3月,金某參與楊某房屋拍賣款的分配,從法院分得執行款29萬余元,并直接將領取的該款項交還給楊某夫婦。2014年10月,蒼南縣檢察院經調查核實后,向當地公安機關提供了楊某夫婦與金某進行虛假訴訟的線索,并以該案涉嫌虛假訴訟為由,于同年11月向當地法院發出再審的建議。
今日打油詩
逃債逃出水平,演戲演上法庭;假的就是假的,最終雙雙判刑!
大家都知道,在法律的公正裁決下,打官司的雙方總歸有一個輸的,一個贏的。不過呀,蒼南法院最近判了一起案件,其中涉及的原告被告通通都被判了刑。這是怎么回事呢?且聽老師伯來說一說:
蒼南有一對夫妻,男的姓楊,36歲;女的姓陳,36歲。2012年,楊某曾經向金某(女,33歲,蒼南人)借過25萬元,后來很快就還清了。
接下來,好戲上場了。楊某這樣說:“我除了位于龍港鎮的房子以外,就沒有其他財產了。因為欠銀行的抵押貸款還不了,所以法院要拍賣我的房子,而深圳那邊還有其他人在起訴我,希望能夠參與拍賣款的分配。為了從法院拿回剩余的房子拍賣款,我們只能找金某幫忙。”幫的什么忙呢?原來楊某夫婦與金某商定,由金某“扮演”楊某的債權人,為了增加可信度,楊某還偽造了一張2012年3月從金某處借25萬元的借條,并且指使金某向蒼南縣人民法院起訴。最終,楊某與金某達成調解協議:由楊某給付金某31萬余元,其中包括25萬元欠款及6萬余元的利息。
2014年3月,金某參與楊某房屋拍賣款的分配,從法院分得執行款29萬余元,并直接將領取的該款項交還給楊某夫婦。
2014年10月,蒼南縣檢察院經調查核實后,向當地公安機關提供了楊某夫婦與金某進行虛假訴訟的線索,并以該案涉嫌虛假訴訟為由,于同年11月向當地法院發出再審的建議。
今年7月22日,法院作出撤銷原調解書的判決。9月23日,法院經過審理后作出判決:楊某和陳某為逃避債務,偽造借條向法院提起虛假民事訴訟,涉嫌妨害作證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金某則因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6個月。(通訊員姚未兆記者吳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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