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近6億“逃廢債”被查處 立案37起刑拘16人
2015年09月17日 06:05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何樂敏陳澤潤
今年1月以來,溫州樂清警方已立各類逃廢債案件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資金5.62億元。兄弟倆偷換了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資金概念,犯罪嫌疑人鄭某強把集團母公司在南京子公司所占的股份無償的占為己有,屬于惡意逃費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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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然而,有不少債戶明明有能力還債,卻想方設法逃避債務,這種惡意的逃廢債行為近年來已成為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心頭大患。
今年1月以來,溫州樂清警方已立各類逃廢債案件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資金5.62億元。
兄弟倆“偷天換日”
轉走1655萬元
因經營不善,位于樂清柳市的某集團母公司負債累累(約欠款1.5億),企業無力償還銀行以及債權人的巨額欠款。而企業主鄭某強所擁有的位于上海、南京、嘉興等地的子公司依然在正常生產,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但鄭某強為了逃避債務,想了一個“妙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但脫離了公司債務,還侵占了企業財產。
去年2月,鄭某強將集團公司持有的南京子公司(注冊資金2000萬元)82.75%的股權轉讓給同為企業主的弟弟鄭某成,4月1日,弟弟鄭某成將該筆資金打入母公司賬戶。同日,哥哥鄭某強將屬于母公司的這筆資金連同其他資金共計1666萬元通過“走賬”的方式,從一家空殼公司轉至他本人的銀行賬戶。隨后,鄭某強將這筆資金再次轉賬到弟弟鄭某成的個人賬戶,用于購買弟弟持有的母公司(注冊資金5050萬)33%的股份(1666.5萬元)。
這樣,弟弟擁有了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自己在母公司的股份又由哥哥買去,當公司申請破產時,這筆1655萬的資金就不屬于母公司的資金,不會用于償還母公司的債務。
兄弟倆偷換了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資金概念,犯罪嫌疑人鄭某強把集團母公司在南京子公司所占的股份無償的占為己有,屬于惡意逃費債。
目前,鄭某強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被依法刑拘,鄭某成在逃。警方正在布控加大追逃力度,案件仍進一步偵查中。
高息“借款”數千萬
他犯了非法集資罪
在樂清城東街道的慎海工業區里,有一家開了數十年的老企業,50多歲的企業主吳某卻因逃廢債和非法集資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前后,因建設廠房需要大量資金,加上互保企業倒閉,吳某的資金出現斷裂,當時,政府積極采取措施,對吳某的企業進行幫扶,但吳某不甚配合,仍在四處高息借款想扭虧為盈。2014年,吳某嚴重資不抵債,企業停止生產,進入處置狀態。
樂清金融犯罪偵查大隊的民警介紹,吳某高息非法集資數千萬元,逃避債務,被債權人多次舉報。今年6月,公安局立案偵察。
立案后,民警想方設法與吳某取得聯系,但都沒有成功。吳某為了逃避債務,一直沒有住在樂清。經過數日偵查,民警發現,狡猾的吳某以老婆的身份證登記入住了溫州鹿城一家賓館。專案組馬上調派人員守侯在賓館門口,數小時的等待后,將正從外面吃飯回來的吳某抓獲。
專案組查實,2010年2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吳某以支付廠房工程款、還銀行貸款等為由,許以月息1分至6分,向10余人借款三千多萬,目前尚有兩千多萬欠款未償還。現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打擊“逃廢債”
決不手軟
今年以來,樂清警方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逃廢債專項行動,積極構建長效打擊網絡,全力壓制金融犯罪活動。
通過深入摸排線索,對金融違法犯罪過程中被轉移的資金及時開展追控,最大程度地挽回企業、群眾經濟損失。尤其強化對惡意隱匿、轉移資產或者搞“假倒閉”、“假破產”等惡意逃廢債及協助、幫助隱匿、轉移資產等洗錢犯罪的深挖和打擊力度,及時對涉案資產采取查封、扣押和凍結等措施,最大程度地保全剩余財產。對惡意出逃的企業主,專案追捕,決不手軟。
1—8月,樂清警方共立逃廢債案件37起,同比上升208.3%,涉案總金額5.62億元,打擊35人,同比上升191.7%,抓獲“治賴追逃”對象16人,并對7家企業11名人員辦理限制出境手續,形成嚴打逃廢債和惡意隱匿、轉移資產犯罪的良好氛圍,提升全面震懾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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