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離崗創業新政” 哪些人可享受?
2015年09月15日 09:32
來源:溫州都市報 作者:朱斌 劉君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表示,《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中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望保留人事關系3年”的政策,其享受范圍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中正式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表示,《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中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望保留人事關系3年”的政策,其享受范圍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中正式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近日,《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全文在網上公布,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實施意見》寫明: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這一內容引發了讀者的廣泛關注。
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專業技術人員或不享受政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有關人員介紹,《實施意見》中提到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是指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其他非事業編制人員不在規定范圍內。同時,要求為專業技術人員,主要針對科研人員。如某事業單位具有事業編制,負責科研項目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此次鼓勵創業范圍內,該事業單位內同樣有事業編制,但沒有職稱的人員,如后勤工作人員,則不在范圍內;與該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有職稱的非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也不在范圍內。
“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體現了以創新帶動創業、創業促進就業的導向,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再細分,主要就是以搞科研試驗的這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同時,該政策也體現了對創新、創業一旦未能成功的包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有關人員介紹。目前,中小學教師、醫護人員、記者等行業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不在此次政策享受范圍內。不過,若該《實施意見》正式確定下發,則還會有細則作為配套出臺。
根據《實施意見》規定,對于申請離崗創業的專技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具體來說,就是工資沒了,但養老金等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單位將繼續繳納,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
據悉,此前我市有“停薪留職”政策,但該政策自2004年開始停止實施。目前,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這項做法是有望出臺的新規,這為有創業想法的專技人員提供一個后勤保障,若創業不理想人才可回原單位就職,事業編制的飯碗不會丟。
用人單位:
有利于激發員工活力,但制度仍需銜接
溫州大學人事處相關負責人認為,如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保留人事關系”得以實施,有利于激發高校研發人員工作活力,提升能力,在創業實踐中將專業知識服務于社會。
“在編不在崗,按此前的規定是必須要清理的。”該負責人表示,在現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上,新規還需要進一步的銜接。
市科技局副局長盧智遠表示,目前文件尚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市科技局會在近日召開專題會議,對文件進行內部討論和研究,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建議和意見。
何女士在市區某事業單位工作近16年,擁有中級職稱。對于這一政策,她給予贊許,但也有擔憂。她認為,對于平日就有創業傾向,有手藝或者有門路,想創業卻下不了決心的同事來說,這是一次很好的機會。其次,她認為,事業單位是“一個蘿卜一個坑”,離開創業3年,原崗位必定被他人替代,3年后若創業不成再回來,她擔心有編制但卻回不到原有崗位了。
新政留出后路,
或讓科研人員敢干敢闖
“我們院以研究為主要方向,如果能保留科研人員的編制,鼓勵創業,相信院里會有不少人愿意嘗試。”溫州市工業科學研究院黨政辦負責人認為,該辦法一旦出臺,將大大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業激情。
該負責人表示,該院科研人員對接企業,進行技術服務,并不是新鮮事。但在現有的體制下,科研人員只能以市工科院的名義服務于企業,在收入上仍然受限于事業單位薪資體制的限制。況且,由于在院內還有其他工作事務,科研人員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企業服務中。
“如果這個辦法得以實施,對實現技術產業化大有好處。”該負責人說,即便創業失敗,三年后也可以回來。保留事業編制,鼓勵技術人員創業,讓他們敢干敢闖,也解決了后顧之憂。
相關新聞:
網羅天下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