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將在全省高校建創業學院 后年規模可達十萬
2015年08月31日 06:07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楊曉燕
浙江將在全省高校建創業學院 后年規模可達十萬
原標題:浙江將在全省高校建立創業學院 到后年在校生達十萬
為進一步響應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要求,強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責任。8曰28日,浙江省教育廳印發《關于積極推進高校建設創業學院的意見》。
《意見》提出,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含獨立學院)除公安類等特殊類型高校外,普遍建立創業學院,并完善相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同時,選擇若干所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意愿強烈且具有較好條件的院校進行專科“2+1”、本科“3+1”(2年或3年分散在各學院,1年集中到創業學院)或專業碩士“4+2”(4年本科,2年專業碩士進創業學院)進行新型創新創業骨干人才培養。
2016年下半年將試點擴大到15所左右高校。到2017年,全省建設30所左右示范性創業學院,形成10萬人左右在校生規模。
近年來,我省高校積極適應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對人才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多形式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積累了一定經驗,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照各方面要求,也還存在不少差距。
《意見》對全省各個高校建設創業學院提出意見要求,要求高校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任務,以培養學生創業意識、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為目標,全面系統地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踐,著力培養、培育具有企業家精神與創業能力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創業團隊。
《意見》明確了推進高校建設創業學院的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提高培養質量;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教學改革;堅持協同推進,匯聚各方合力。
在建立創業學院具體方面,《意見》提出8項要求,包括制定創業學院人才培養培訓方案、健全創新教育課程體系、改革教育教學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強化創新創業教育與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強化創新創業實踐、統籌校內外各種資源、培育創新創業校園文化等。
根據《意見》要求,我省將在試點本專科高校,開展“2+1”“3+1”“4+2”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對有創業意愿的學生在完成專科二年、本科三年學習后,轉入創業學院集中學習培養。在有條件的試點高校,探索將創業學院培養過程嵌入專業碩士培養過程。
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學生經批準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學生可根據需要與學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
此外,2015年,省教育廳將啟動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建設省、校兩級平臺,開展創業導師培訓。建設創業導師數據庫,實現創業導師教學資源共享,開展創業導師與創業學生對接活動,并將教師指導學生創業實踐和創業項目等計入教師考核相應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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