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這對夫妻真狠啊 賣了自家女兒還賣別人孩子
2015年08月25日 06:55
來源:浙江在線-錢江晚報 作者:黃娜
去年11月,海鹽警方破獲了一起拐賣兒童案,解救出4名女嬰。”龔某夫妻出賣的第一個孩子雖然是自己親生,但他們將女嬰送養他人時收取了3.6萬元,構成拐賣兒童罪。
去年11月,海鹽警方破獲了一起拐賣兒童案,解救出4名女嬰。而讓人難以置信的是,賣孩子的,竟然是親生父母。
被拐賣的孩子中,有一名女嬰就是其中一對人販子龔某夫婦的親生女兒,其他3名女嬰也是被自己的父母賣掉的。(詳見本報去年11月26日A8版)
日前,海鹽法院對這起拐賣兒童案作出宣判,包括龔某夫婦在內的8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案件回顧
賣掉親生女兒獲利
萌生買賣嬰兒生意經
龔某是云南廣南縣人,之前已有3個孩子。事發時,大兒子11歲,二女兒10歲,小兒子3歲。
去年7月,妻子陸某又生下一名女嬰。多一個孩子意味著多一張嘴吃飯,何況超生還意味著罰款。就這樣,新生的女兒沒有給龔某夫婦帶來歡樂,卻讓他們犯了愁。
同年9月,龔某跟朋友胡某倒苦水,說想把女兒送給好心人家收養。胡某給了龔某一個電話。
接電話的是一個女的,自稱是浙江某服裝廠的老板娘,要龔某先把孩子送過來看看。
兩天一夜后,龔某夫妻帶著才一個多月的小女兒,從云南來到浙江。接待他們的是電話那頭的女子趙某和她的丈夫嚴某。
經嚴某夫妻介紹,龔某的女兒以3.6萬元的價錢賣給了馬某。這筆被稱作是營養費的錢,龔某夫妻到手1.8萬元,剩余的錢,嚴某夫妻收入囊中。
賣女兒的經歷讓龔某找到了一條“生財之路”,回到云南后,他開始著手“生意”。
2014年10月,一對夫妻把自己的孩子賣給了龔某,要價1.4萬元。龔某向老鄉袁某借錢買下嬰兒后,將孩子帶到浙江。
在嚴某夫妻和王某的介紹下,這個孩子賣了4萬元。龔某夫妻拿到了2.4萬元,嚴某夫妻1.5萬元,王某得1000元。
就這樣,2014年11月上旬,龔某夫妻經過胡某的介紹,從袁某處借錢后,又接連以1.2萬元和1.4萬元買了兩名女嬰。
這一次浙江之行,龔某的大嫂黃某也加入了販嬰行列,幫忙照看孩子。只不過,在他們出賣了其中一名女嬰后,就被警方抓獲,其他人員也相繼落網。
法院判決
出賣親生孩子也是犯罪
8名人販均獲刑
海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龔某、陸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1名,又以出賣為目的,收買、販賣、接送兒童3名;被告人趙某、嚴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幫助出賣龔某夫妻親生子女1名,以出賣為目的,接送、中轉、販賣兒童3名;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販賣兒童,仍居間介紹販賣兒童3名;被告人胡某明知他人販賣兒童,仍幫助收買兒童2名;被告人袁某明知他人販賣兒童,仍提供資金及交通運輸收買兒童2名;被告人黃某明知他人販賣兒童仍予幫助照看兒童,他們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四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至五萬元不等。
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一直以來都是各級司法機關懲治的重點。《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法官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龔某、趙某是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量刑從嚴。判處龔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五萬元;趙某因之前有詐騙前科,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庭審中,龔某想不明白,出賣親生女兒也犯法?法官解釋,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之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龔某夫妻出賣的第一個孩子雖然是自己親生,但他們將女嬰送養他人時收取了3.6萬元,構成拐賣兒童罪。
相關新聞:
網羅天下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