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未婚男想體驗當父親 拐走7歲男孩獲刑1年半
2015年08月19日 08:24
來源:溫州網-溫州商報 作者:金磊
自己是“心頭一熱,想體驗一回當父親的感覺”,就把別人的孩子給帶進賓館和自己住了幾天,最終被警方抓獲。8月14日,溫嶺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溫州樂清男子翁某涉嫌拐騙兒童案,翁某最終獲刑一年六個月。
他說自己是“心頭一熱,想體驗一回當父親的感覺”,就把別人的孩子給帶進賓館和自己住了幾天,最終被警方抓獲。8月14日,溫嶺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溫州樂清男子翁某涉嫌拐騙兒童案,翁某最終獲刑一年六個月。
4月11日,臺州溫嶺7歲男孩小聰(化名)被38歲的樂清男子翁某帶走。4月13日晚11時許,警方趕到翁某家中,獨自在家的翁父說兒子在當晚6點半左右曾帶著一個小男孩回來過,說是路上領回來的。他就給了兒子100塊錢,讓兒子趕緊把孩子送回去。第二天中午,警方在溫嶺將正帶著孩子在路邊休息的翁某抓獲。
庭審時,翁某非常虛弱,法警給了他一張椅子坐。他看見坐在旁聽席上的家人,一度崩潰痛哭。鑒于翁某的身體情況,法庭為他準備了水和面包,他在法官的再三要求下才吃了點。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他并沒有提出異議,自愿認罪。
翁某說,自己一直單身,沒結過婚也沒孩子,但是心里一直很想有個孩子,也想過要收養一個兒子。事發當天他經過公園,發現小聰在哭,一問才知道是迷路了,他就告訴小聰可以幫忙一起找媽媽,孩子也不怕生。他就心頭一熱,想體驗一回當父親的感覺,就決定收留孩子玩幾天。
之后的三天里,他就帶著小聰住在旅館里,沒錢就向父母要,父母則一直勸他把孩子送回去。但他認為帶小聰玩不算犯罪,所以既沒有報警,也沒聯系孩子的家人,直到被警方抓獲。
翁某的辯護律師表示,翁某歸案后,心理壓力一直很大。幾次接觸下來,翁某都不愿意和他溝通,連在材料上簽字也不答應。而且翁某一直覺得會被判得很重,所以被刑拘以后都沒怎么進食,體重降了40多斤。
法院審理后認為,翁某采取蒙騙、利誘等方法,使得不滿14周歲的兒童脫離家庭和監護人長達3天,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鑒于其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故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相關新聞:
網羅天下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