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開的P2P公司騙了1.7億元 都拿來買房買車了!
2015年08月15日 10:30
來源:杭州網
作者:王玲玲 郭婧 制圖 沈浩
想借錢的上網絡借貸平臺P2P發布招標信息,有閑錢的人同樣上這個平臺給看中的項目投標,一方可以付低一點的貸款利息,另一方可以多收一點存款利息,平臺方則收點中介費,這本來是大家都高興的事。 可衢州有個人

想借錢的上網絡借貸平臺P2P發布招標信息,有閑錢的人同樣上這個平臺給看中的項目投標,一方可以付低一點的貸款利息,另一方可以多收一點存款利息,平臺方則收點中介費,這本來是大家都高興的事。
可衢州有個人卻用這個平臺騙了上億元用來揮霍。昨天下午,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P2P集資詐騙案進行宣判。
做網絡借貸賠掉100多萬
周輝,1982年生,大專學歷。他是2010年開始接觸到“紅嶺創投”的,在一番學習考察后,認為這個網絡借貸平臺利潤很可觀。
2011年2月,他在衢州注冊成立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并委托別人制作了“中寶投資”網站上線運營。
他說,中寶投資最初的模式和“紅嶺創投”是一樣的:想借錢的人在這個網站上注冊、交納會費并經他審核后,即可在網站平臺發布想借多少錢能接受多少年利率等內容的招標信息;而借錢給別人的人,也是注冊交納會費成為會員后即可投標,并通過銀行匯款或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直接將投資款匯至他公布在網站上的8個其個人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內,借款人(發標人)則直接從他這里取得所融資金。
根據資料顯示,在紅嶺創投,出借人拿到的利率通常是銀行存款利率的2倍以上,借款人支付的利率則是銀行貸款利率的一半。
原本三方都很高興。但周輝說,大概做了四五筆借貸中介后,他發現僅憑借款人出具的財產資料來定借款額度風險很大,他的平臺上出現了三筆到期無法償還的借款,他作為中介平臺要為借款人還債,賠掉本息100多萬元。
經查,在運營初期,周輝通過P2P平臺為13個借款人提供總金額約170余萬元的融資服務。
被抓時銀行卡內有1.8億
這之后的兩年間,周輝陸續虛構了34個借款人的身份,以支付投資人2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及根據給予會員額外獎勵等為誘餌,向投資人大肆非法集資。
而所集資金全部由周輝一人掌控和支配,所有款項均未納入公司進行財務核算。
后因銀行發現他的賬戶資金異常而案發。
經司法鑒定,周輝通過“中寶投資”網站平臺累計先后向全國1586個不特定對象集資共計10.3億余元,累計歸還集資本金及支付回報共計6.91億余元,尚有1136個被集資人共計3.5億余元本金(扣除先期已支付回報)未歸還。
周輝被抓獲時,警方從他的銀行卡中查扣1.8億余元現金,如此巨量資金長期停留于他的個人賬戶,說明錢完全沒有用在投資項目上。
周輝實際騙取投資人1.7億余元。
1.7億借款大多用于個人揮霍
借款人是不存在的,那這么多借款去哪里了呢?
經查,周輝除了用于歸還前面投資人本金和支付收益外,大量購買房產、車輛及首飾等。
其中,他花了3200余萬元為自己或借貸他人購買房產,花6600余萬元買了約20輛高檔轎車及支付汽車裝飾、維修等費用,還花了1600余萬元買珠寶首飾及手表等。
另有1000余萬元資金去向不明。
周輝還將所購車輛包裝成虛假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騙取投資人繼續投入資金。
其間,他將所購上海房產用以出租獲得租金(含押金)156萬余元,將部分高檔轎車出租獲得收益約50萬元,還把錢存到銀行買了理財產品,收入利息約47萬余元。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罰50萬
法院審理認為,實際上,周輝并未正常經營P2P網絡借貸,而是借助網絡平臺以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租車所獲收益也是用于支付他人報酬和車輛維修等,并未用于歸還被集資人,其所購買的大量昂貴車輛均由周輝本人或由周輝交由他人無償使用,這明顯屬于揮霍。
衢州中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周輝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50萬元(限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繳納)。對周輝犯罪所得繼續追繳,返還各被集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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