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路虎車竟然有維修記錄 4S店"退一賠三"車主獲賠314萬
2015年08月11日 07:20
來源:浙江在線-錢江晚報 作者:王益敏
新購置的100多萬元的路虎攬勝越野車,竟然有維修記錄。黃女士稱,如果不是“意外”發現那份工單,新車維修過這一事實,自己肯定還一直蒙在鼓里。
浙江在線08月11日訊(錢江晚報通訊員 龍軒 記者 王益敏)新購置的100多萬元的路虎攬勝越野車,竟然有維修記錄。昨天上午,溫州龍灣法院一審審結了這起全國迄今為止金額最大的汽車維權賠償案,并判決經銷商“退一賠三”。
黃女士是麗水人,常在溫州做生意。今年3月30日,她在溫州新力虎汽車銷售公司看中了一款售價104.8萬元的路虎攬勝運動版越野車,并于4月1日付款提車。
之后,黃女士和家人一起開這輛車,到6月4日,已行駛1萬多公里。這天,她在整理副駕駛室的儲物箱時,竟然發現一份施工單,顯示自己的新車曾在2015年3月25日更換過變速箱模塊、排擋桿以及排擋桿周邊線束。
黃女士說,之前在購車時,4S店并沒有提到過這件事。
“一開始,工作人員說那不是我這輛車的工單,拿走了。我想想不太對勁,將工單拍了照片。”工單上清楚顯示著車輛的底盤號、發動機號,正是黃女士的車。
在與4S店協商無果的情況下,6月29日,黃女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開庭時,4S店不認為自己存在過錯,相關負責人甚至表示,他們是在交車前對車輛進行售前檢測的過程中,發現了問題并進行了維修。
“黃女士在車上發現的那份工單,便是4S店將車輛曾經維修過的情況對車主的‘告知’。”4S店相關負責人說。
黃女士稱,如果不是“意外”發現那份工單,新車維修過這一事實,自己肯定還一直蒙在鼓里。
昨天,龍灣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法院認為,黃女士購買的汽車的行為,屬于生活消費,應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銷售者應如實告知消費者。”承辦法官說,更換變速箱控制模塊這件事,肯定會對消費者決定是不是買這輛車產生很大影響,而4S店并沒有這樣做,顯然屬于故意隱瞞的行為。
另外,法院還認為,黃女士在車上發現的維修單,可以確定是4S店對車輛進行維修的記錄。“車行隱瞞的行為,顯然是為了更快地賣掉這輛車,所以,他們主觀是故意的。”承辦法官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汽車銷售公司的行為構成了銷售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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