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一男子偽結婚假懷孕騙取拆遷安置房 被判詐騙罪
2015年08月06日 10:11
來源:錢江晚報
在庭審席上的徐某神色自然,口齒伶俐地回答公訴人和法官的問話。 2006年,年僅23歲的他并沒有結婚,而他卻偽造了結婚證和“妻子”懷孕B超報告單,這是為什么? 原來,就是為了能在村里的拆遷中多獲得80平
在庭審席上的徐某神色自然,口齒伶俐地回答公訴人和法官的問話。
2006年,年僅23歲的他并沒有結婚,而他卻偽造了結婚證和“妻子”懷孕B超報告單,這是為什么?
原來,就是為了能在村里的拆遷中多獲得80平方米的安置房。
昨天,錢江晚報記者從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公開審理了這起在征地拆遷中通過欺詐手段非法牟利的案件。
經審理,越城區靈芝鎮人徐某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緩刑3年。
年紀輕輕的他偽造結婚證
多分到80平方米拆遷安置房
在2006年至2007年期間,徐某所在的越城區靈芝鎮某村進行拆遷。按照當時的政策,拆遷戶在新婚情況下可以增加40平方米的安置面積。如果女方懷孕,可再增加40平方米。
1984年出生的徐某并無任何工作,當時只有23歲,當拆遷政策下來時,他覺得是一個“機會”,為了得到更多的安置房面積,便把歪腦筋動到了鉆政策空子上。他本來只能分到120平方米的住房,如果結婚且“妻子”懷孕,便可分到200平方米住房,一下子不就成豪宅了?
那么,未婚的自己如何能夠“立即”結婚,而且還能讓“老婆”懷孕呢?
辦案民警說,徐某通過制假者偽造了其與“俞立華”的結婚證、準生證。2007年1月21日,徐某的母親賀某通過正在醫院檢查的孕婦,采用調換姓名的方法,偽造了一張“俞立華”懷孕的B超報告單。
“賀某表示愿意幫那名產檢的孕婦出檢查費,那名孕婦同意了。”辦案民警說,偽造B超報告單并不復雜,只需在掛號登記姓名的時候寫上“俞立華”就可以了,檢查出來結果就是已懷孕的“俞立華”的B超報告單。
就這樣,越城區靈芝鎮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根據徐某提交的偽造資料,為其增加了安置面積。徐某獲得的靈芝鎮橫湖坊的兩套房子,其中有80平方米就是非法獲得的。
根據拆遷安置補償政策和定價,徐某騙得的安置面積當時價值人民幣17萬元左右。
以假結婚、假懷孕騙安置房的做法
在當時的村里并不是孤例
就這樣,徐某一直住在他通過欺詐手段得來的安置房里,從取得安置房到裝修完畢,一直穩穩當當。
然而任何壞事,都有東窗事發的一天,2014年12月,有人向公安機關舉報徐某當時偽造結婚證和懷孕B超報告單。
紹興市越城區公安局民警接到舉報后傳喚了徐某,徐某承認了自己通過欺詐手段非法牟利的行為,并退賠人民幣48萬元整,房子繼續保留。
無獨有偶,同村的金某,則偽造了一張兒子與“王某”的結婚證,以及一張證實“王某”顯示已懷孕的B超報告單。
金某也同樣騙得80平方米安置面積,當時價值人民幣19.9萬元左右,后也被公安機關查處,金某退賠55.76萬元。
徐某一審被判詐騙罪獲緩刑
多分的房子按案發時市場價退賠
近日,越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兩起在征地拆遷中通過欺詐手段非法牟利的案件。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國家財產,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終徐某犯詐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6萬元。其母親賀某另案處理。
此外,金某的案件仍在審理當中。
對于徐某、金某非法所得房屋如何處置?警方稱,考慮到徐某早已入住,并沒有沒收房產,而是按照案發時房屋的市場價予以退賠。
如今的徐某已經結婚生子,不知道想起當初的行為,他會不會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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