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0月,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5年3個月,譚某有期徒刑5年,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經查,2013年底,杭州某網絡公司技術總監周某伙同譚某、王某,利用譚某通過"黑"進網站非法獲得的西祠胡同網站多個版主賬號及密碼。【詳細】
2014年9月,北京市人民法院二中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原騰訊網新聞中心健康頻道編輯王某有期徒刑6年。經查,2009年11月至2012年8月間,王某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幫助李某及北京雅歌時代廣告。【詳細】
2014年11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有期徒刑4年,罰金15萬元,楊秀宇負責的兩家爾瑪公司分別被判處罰金50萬和20萬元。經查,2008年至2013年,楊秀宇任法人代表的"爾瑪天仙公司"及實際控制的"爾碼互動公司"。【詳細】
2015年1月16日,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及該公司3名高管楊飛、李金福、楊雪萍,因向客戶提供有償刪帖服務、涉嫌非法經營,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受審。檢察機關指控:該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間,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提供有償刪帖信息服務,經營額達218200元。【詳細】
2014年4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宣布,原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五局副局長高劍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經查,高劍云在2008年至2010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公司刪除網上負面報道等提供幫助,索要、收受賄賂數額較大。高劍云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詳細】
2014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網警支隊一大隊原副隊長魏壹寧有期徒刑10年。經查,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間,魏壹寧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幫助他人刪帖收受"好處費"70余萬元。作為互聯網管理部門公職人員。【詳細】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非法刪帖不僅是網絡監管不到位的副產品,更是市場環境、政治生態弊病的衍生品。非法刪帖的"黑錢"為什么好掙?主要的原因,是曝光出來的太多的黑幕、黑歷史、黑背景需要掩蓋。因此,要斷了非法刪帖的財路,抽干有償刪帖的"黑海",最根本的路徑,應該是凈化市場環境和政治生態。當權力被關進制度的籠子、當企業非法生產經營受到約束,黑幕、丑聞從源頭上得到控制,非法刪帖的利益鏈自然會發生斷裂,而龐大的有償刪帖市場也將隨之萎縮、瓦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