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岙村地處象山縣鶴浦鎮中部,是原樊岙鄉政府所在地,1992年4月"撤鄉并鎮"后成為鶴浦鎮最大的行政村,村域面積約12平方公里,下轄7個自然村,28個村小組,人口3000余人,村民眾多且居住分散,各類糾紛面廣量大,調解工作任務艱巨。
2009年,原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曾作出批示:"象山縣鶴浦鎮樊岙村做到了真學"楓橋經驗",取得了扎實成果。"近幾年來,樊岙村堅持強化"五個要素",在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的同時,繼續深化"樊岙經驗",使人民調解這朵"東方之花"開出更加嬌人的景色。
1996年以來,村黨支部、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建立健全調解機制,注重強化"責任、基礎、機制、教育、藝術"五個要素,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明顯成效。十九年來,村調委會先后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0余件,其中重大疑難糾紛60余件,無一件上交鎮政府,全部化解在基層,多次被市、縣評為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了"三無"目標,即無村民上訪事件,無民轉刑案件,無矛盾糾紛上交,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堅持強化"責任要素",確保村班子成員高度重視社會穩定工作
一直以來,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非常重視穩定工作,尤其近十四年來,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放在首要位置。深刻認識到穩定是發展的基礎,要致富,要把經濟建設搞好,首先就必須抓好村里的社會穩定,不然一切都是空談。[詳細]
堅持強化"基礎要素",確保村民小組長、老年協會成員能在一線發揮作用。
村民之間小糾紛、小矛盾時有發生,一有矛盾糾紛就上交村調委會,村調委會必將不堪重負,不能及時有效處理矛盾糾紛。樊岙村結合本村地域、區域情況,充分發揮村民小組長在本村小組中情況熟、有威信等特點,加大對矛盾糾紛的調處力度,切實做到了矛盾糾紛處理的抓手向下延伸,使小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組中。[詳細]
堅持強化"機制要素",確保村調委會成員有能力調處各類矛盾糾紛
近幾年來,樊岙村堅持以大力推進村調委會建設為平臺,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機制,有效提高了村調委會成員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業務學習培訓制度。堅持每季度組織一次村調委會成員集中業務培訓,邀請司法所和法庭的有關同志進行授課,并結合農村常見糾紛的特點,對矛盾進行梳理分析,并講解適用法律和調解工作技巧。[詳細]
堅持強化"教育要素",確保村民素質有新的提高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村民的各種訴求也不斷發生變化,社會結構日益分化,村民的利益更加多樣化,一些新矛盾、新問題、新訴求相繼出現,有些群眾自己不知法,就埋怨政府、農村基層干部,認為政府玩"貓膩",不按政策辦事,有的還公開對著干,阻撓各項建設的正常進行。[詳細]
堅持強化"藝術要素",確保各類矛盾糾紛能夠案結事了
在農村從事調解時間長了、數量多了,都會發現其中有一定的技術含量,這個是否叫"藝術"我不敢肯定,但我們都說是"套路"或者叫"界頭",即在調解時,我們非常強調"套路"要熟悉,"界頭"要做到,村黨支部書記、村調委會主任周正貴如是說。[詳細]
目前,樊岙村黨支部、村委會緊緊圍繞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作用,使該村生活生產秩序井然,村民關系融洽和諧,形成了在穩定中促進經濟發展,在發展中維護社會穩定的良好局面,真正成為基層維護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為維護和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