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慘案二審庭審結束 主犯糯康自稱無罪
2012年12月21日 10: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王艷龍
湄公河慘案二審庭審結束 主犯糯康自稱無罪
中新網昆明12月20日電 備受關注的湄公河“10·5”慘案二審20日上午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案件主犯糯康等6人出庭受審。庭審中糯康拒不承認一審時犯罪供述事實,自稱無罪并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中國貨船在湄公河泰國水域遭武裝人員襲擊,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害并被拋尸入水。云南警方迅速啟動邊境會晤機制,派員急赴事發區域,協助搜尋打撈遇難同胞遺體,并在隨后歷經10個月的艱苦、縝密偵查,查明了整個案件真相,成功抓獲并移送起訴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主犯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開庭審理。之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6日作出一審判決,對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四人判處死刑,另兩名被告扎波和扎拖波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6名被告人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并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日的庭審中,首先出庭的糯康陳述稱:“我沒有做,是事后才知道的,我無罪。”并稱慘案是手下桑康等人自己做的。對辯護人和檢方的詢問都以“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或“我不認識他們”等作答。而桑康、依萊依舊延續一審供述方式,共同指認糯康為案件主犯,并向法庭尋求減輕判罰。
在法庭辯論階段,糯康辯護律師說:“糯康把權力下放給了桑康、依萊,他只是大方向性的把握,應屬于牽連犯,加之糯康進行了一定的民事賠償,應該減輕處罰。”隨后,桑康等人辯護人認為量刑過重,希望二審法院重新審定,減輕判罰。
檢方認為,一審法院嚴格按照程序審理,并根據他們請求,為他們聘請律師,充分保障了他們的權力。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彰顯了中國司法公正。同時,糯康等人進行的民事賠償屬于應當的民事賠償,不能成為減輕處罰的條件,故應維持原判。
相關新聞:
網羅天下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