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員工卷款3.7萬元失聯 老板娘發朋友圈求助
2015年09月28日 08:02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鄒洪珊
潘某,其實是店里的老員工,他是安吉人,來慈溪打工,平時住在員工宿舍。孫律師說,潘某利用自己在公司管理賬目的便利,用做假賬、虛構事實等方法欺騙公司老板,非法占有公司財產,涉嫌構成職務侵占罪。
七萬多的帳目
潘某只上繳了五萬
發微信的,是慈溪逍林一家干洗店的老板娘陳女士,她的店已經開了七八年。
潘某,其實是店里的老員工,他是安吉人,來慈溪打工,平時住在員工宿舍。
4年前,潘某突然辭職。2年前,他又突然出現,人看上去有些落魄,哀求老板娘,希望能回來繼續工作。
當時,陳女士的干洗店,剛剛走了個員工,也沒多問,就繼續聘用他,還讓他管理門店的賬目。
干洗店的賬,都是一月一結。之前的帳目,他管得還行,直到今年4月查賬時,老板娘發現七萬多的帳目,潘某只上繳了五萬。
老板娘就起了疑心,錢去哪里了?潘某說,錢他用掉了。老板娘問,錢怎么花的?潘某說,借給朋友了,承諾下個月一定還上。
老板娘給潘某改過自新機會
他卻索性攜款潛逃
4月查賬的事發生后,老板娘對潘某就有些想法。不過,為了拿回被潘某動用的兩萬多元,她給了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條件是錢她先從他的工資里扣。
另一方面,為了安全起見,老板娘查賬的頻率提高了。
但每次查,她總有種感覺,錢莫名少了,主要是帳目上付現的越來越少,“卡欠”的一大堆。
有一次,她在店里偶遇老顧客,聊起“卡欠”的帳目什么時候還,對方說,自己一直是付現金的。她這才發現端倪:原來一些洗衣服付現金的帳目,都被潘某故意寫成了“卡欠”,將收到的現金中飽私囊。
老板娘一一清算后,發現加上之前的兩萬多,截至今年9月,潘某拿走的錢,已經有三萬七千多元了。
一周前,老板娘就把他調離崗位,不再讓他管帳,還催他早點還錢。結果幾天前,潘某突然神秘失蹤,連寢室的衣服都沒帶。
聽到這,老板娘趕緊報案。目前,慈溪警方已經立案。警方還告訴她,如果發現線索,可以撥打110。
律師說潘某的行為
涉嫌構成職務侵占罪
記者就此咨詢了浙江煜華律師事務所孫佰軍律師。
孫律師說,潘某利用自己在公司管理賬目的便利,用做假賬、虛構事實等方法欺騙公司老板,非法占有公司財產,涉嫌構成職務侵占罪。
《刑法》第271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具體而言,職務侵占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一般構成本罪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
必須有侵占的行為;
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至于數額較大的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是指侵占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情形。
根據法律條文,潘某的行為是符合成職務侵占罪的相關構成要件的,司法機關應該會以成職務侵占罪追究潘某的刑事責任。
老員工拿走店里3.7萬元后失聯
老板娘朋友圈發“尋人啟事”求線索
“潘某,男,1960年生,浙江安吉縣人。身高1米7左右,尖臉偏瘦,平時穿深色T和牛仔褲、皮鞋。會講慈溪話,習慣玩六合彩之類的。9月24日,攜公司數萬元營業款潛逃,已報案!”
昨天是中秋夜,一則尋人啟事,在記者的朋友圈刷屏。雖然標題寫著“尋人啟事”,但不少網友看看內容,都在調侃:這不是下通緝令了?
相關新聞:
網羅天下
頻道推薦
智能推薦
圖片新聞
視頻
-
滕醉漢醫院耍酒瘋 對醫生大打出手
播放數:1133929
-
西漢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簡木牘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數:4135875
-
電話詐騙44萬 運營商被判賠償
播放數:2845975
-
被擊落戰機殘骸畫面首度公布
播放數:535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