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園區以"破胎器"懲逆行續:員工車輛也"中招"
2015年09月20日 08:44
來源:東南商報
原標題:園區內員工的車子也被破胎了 設置破胎路障的創七路路口多了一塊提示牌。見習記者樂驍立攝 9月17日,商報刊登了題為《創新園區以“破胎器”懲逆行創新? 侵權?還是惡作劇?》的報道,反映了鄞
原標題:園區內員工的車子也被破胎了

設置破胎路障的創七路路口多了一塊提示牌。見習記者樂驍立攝
9月17日,商報刊登了題為《創新園區以“破胎器”懲逆行創新? 侵權?還是惡作劇?》的報道,反映了鄞州區潘火街道創新128園區業委會及物業為落實小區單行規定,在單行線路口加裝單向破胎路障,導致一訪客、寶馬車主劉先生的車輛爆胎,并造成8000元的經濟損失。該報道引起了各方的積極關注與社會討論。
近日,又有一名車主“中招”。記者再次前往創新128產業園再探究竟,也對有關各方進行了采訪。
事件:員工車輛也“中招”
近日,創新園區內某公司的員工沈先生也“中招”了。當天下班時間,園區內出現車輛排隊駛離的情況。沈先生為了節省時間,便駕駛豐田轎車闖進了單行線,準備繞到另一邊出口。當車子經過破胎路障時,左后輪被扎破。
沈先生的觀點與寶馬車主劉先生基本一致。他認為物業應該在顯眼處設立有關“破胎器”的提示。此外,他對這種落實單行的方式表示不理解:“即便我有錯在先,物業憑什么對車主做出這種危害財產安全的行為。這種設施對非機動車、老人和孩子的安全同樣造成了威脅,強烈建議拆除。”
而寶馬車主劉先生表示,他將會走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
物業:已放置警示牌
前天下午,記者在設置破胎路障的創七路路口,發現現場多了一塊提示牌,內容為:“前方有強制單行線路障,請勿駛入,以免戳爆車胎。”
據浙江綠城創新128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理助理楊先生解釋:“這塊警示牌一直存在,只是有業主抱怨字太多開車經過看不過來,所以物業又重新制作了‘禁止駛入’的提示。下一步,我們將加裝更多的警示牌。”
楊助理表示,物業也并不是十分贊同這種方法。他認為最好的方法是交管部門在園區內安裝執法監控,闖單行的車主按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今天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已經去街道開會研究這個問題了,拆除與否需要服從街道與業委會的意見。”
業委會:其他路段或安裝路障
隨后,記者采訪了園區業委會的張主任。他表示安裝路障是開會討論了很久才落實的。
“這可能是目前改善園區交通最好的方法了。”張主任介紹,“不少車主為了自己方便而硬闖單行,經常發生‘頂牛’的情況,致使園區交通癱瘓。于是我們效仿外地一些園區的做法,采用破胎路障并從廣州訂購了設備,總共花了12000元。而費用出自業委會的維修基金。”
他向記者出示了一些材料,分別是業委會討論安裝路障時的會議紀要與決定安裝路障的相關文件,以及園區業主同意安裝路障的簽名回執。
“當時是否有考慮過安裝破胎路障的合法性與安全性?”面對記者的提問,張主任答復:“并沒有想這么多。如果再不采取措施,園區的交通就無法正常運行了。當然,我們也有考慮欠妥的地方,接下來要多設置提示,讓訪客能夠及時注意。”
他還表示,安裝破胎路障后,創七路通行狀況明顯改善,接下來可能會在其他路段也安裝路障。
街道:建議涉事雙方司法解決
鄞州區潘火街道對這起事件也十分重視。前天下午,街道分管投創中心的李建杰主任與綠城物業的負責人就此事交換了意見。
李主任認為,考慮到這種情況以前沒有遇到過,建議車主與物業公司走司法途徑解決,依法裁判孰是孰非,并希望物業公司能盡快擬定方案。
專家:缺乏合理性,不適合推廣
寧波市政府物業管理評審專家組成員、寧波經貿學校物業管理專業的章有國老師對此事談了自己的看法。
他認為,在園區安裝此類設施的程序上似乎存在瑕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與《物業管理條例》,園區道路應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場所,要安裝此類設施,應召開全體業主大會,并征得半數以上業主同意。
此外,他覺得這一方法似乎有些“以暴制暴”的味道。雖然這是為業主權益考慮,但沒有兼顧到社會利益,特別是對不熟悉園區道路的外來車輛可能造成財產損失。
他還認為,產業園區有其特殊性,即便是這次的事件得到了默許,這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設施也不適宜在住宅小區等其他場合推廣。見習記者樂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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