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一瓶哈爾濱啤酒 寧波大媽差點丟了性命
2015年08月24日 14:38
來源:鳳凰寧波
作者:鄭再非
畫圈部位既是啤酒瓶爆炸現場 啤酒瓶生產時間為2011年 涉事“自爆”啤酒瓶_副本 楊大媽左腳被炸重傷 最近,家住寧波市江北區正大巷的楊大媽遇到了一件鬧心事。一直到現在,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因

畫圈部位是啤酒瓶爆炸現場

啤酒瓶生產時間為2011年

涉事“爆炸”啤酒瓶_副本

楊大媽左腳被炸重傷
最近,家住寧波市江北區正大巷的楊大媽遇到了一件鬧心事。一直到現在,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因為一瓶啤酒惹上大禍。
突降大禍
買了1.8元一瓶的啤酒發生爆炸
時間回到今年的8月1日。
那天上午,和往常一樣,楊大媽到離家不遠的菜場買菜,買完菜后,她順道到菜場旁邊的一個酒行買了2瓶常溫的“哈爾濱KK啤酒”,準備做菜時當做料酒使用。
回家后,楊大媽把買來的2瓶啤酒放在了廚房的洗碗槽下。然后,就去忙著準備午餐了。
半個小時后,正當她端著菜向客廳走時,只聽“嘭”的一聲,擺放在洗碗槽下的一瓶啤酒發生了爆炸。
瞬間,啤酒瓶碎渣散落一地。
“過了好幾秒,我才感覺到腳上一陣陣劇痛,本能的低頭看了一下,鮮紅的血不斷往外噴。”直到此時,楊大媽才意識到她被爆炸的啤酒瓶炸傷了。
聽到爆炸聲后,楊大媽的老伴和女兒從客廳聞訊趕了過來。“當時,看到我媽倒血泊中,整個人都嚇懵了。”楊大媽的女兒說:“當時嚇得腦子一片空白,甚至都沒有打電話給急救中心。”
看到這一幕,楊阿姨的老伴趕緊找來了衣物裹住了她腳上的傷口。隨后,背上她,由其女兒開車,直接把楊大媽送到了附近的寧大附屬醫院。
來自當天的就診資料顯示,楊大媽左足背系玻璃割傷、左足背動脈斷裂、左2.3.4趾伸肌腱斷裂、腓總神經損傷,需收住入院。
直接后果
左腳被炸傷花了1萬多治療費
楊大媽的女兒介紹說,楊大媽住院期間,行動不便。于是,她只能向單位請假照料母親的日常飲食起居。
“住院的醫藥費就花了一萬六,我父母都已退休在家,雖然有醫保,自己也墊出了七千多塊錢。”楊大媽的女兒說,“住院期間,小店老板以及該啤酒的供應商并沒有墊付過一分錢。”
不明不白受了傷,還花費了不少錢。楊大媽想想都覺得委屈,她決定讓女兒向涉事小店及供應商討個說法。
出其意料的是,維權過程并不順利。
維權不順
涉事企業不愿意承擔責任
經過多次交涉,在寧波江北區市場監督局的協調下,8月3日,供應商——百威英博(寧波)啤酒有限公司派人對此事進行了鑒定。
楊大媽的女兒說,“從當天鑒定的情況來看,他們(供應商)不太愿意承認這起啤酒瓶爆炸事件與他們有關。”
商議無果后,兩天前,楊大媽撥打了“鳳凰寧波”的新聞熱線(0574—87195555)
對此,百威英博(寧波)啤酒有限公司銷售部的一位負責人答復稱,“楊阿姨被炸的這個事件并不是啤酒瓶自爆引起,而是可能因受外力撞擊后,酒瓶才發生的爆炸。
這個說法站得住腳嗎?
梳理楊大媽購買的“哈爾濱KK啤酒”瓶身不難發現,上面雖然寫有“切勿撞擊,防止爆瓶”的提示,也屬于“國家規定的‘B’瓶標準。”但有一個細節不能忽視,啤酒瓶是屬于“2011”年生產。
事實上,早在1996年,我國就出臺了《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其內容明確規定:“禁止非B瓶啤酒生產銷售,并建議B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
據此規定,楊大媽購買的“哈爾濱KK啤酒”瓶是一款超期服役2年的啤酒瓶。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啤酒飲料里一般是加入了氣(二氧化碳),瓶內會有一定壓力,如果啤酒瓶不是很堅固,里面的壓力就會釋放出來引發爆炸。
“目前,國內市場上仍有非“B”瓶和大量超期服役的“B”瓶混斥流通。啤酒瓶使用期限過長,容易引起瓶體擦傷、劃痕和材質的老化,造成抗壓力下降,因此超過正常使用2年限的B瓶,起爆的幾率就會大大增加。”一位業內人士解釋說,“啤酒瓶爆炸與啤酒瓶超期服役有著直接的關聯。當然,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如果再遇到外力的撞擊,那爆炸的幾率就會更大。”
律師說法
涉事企業存在過錯理應承擔責任
上海公益律師姜建文認為,在這起事件中,供應商方面應當清楚啤酒瓶超期服役所帶來的危害后果,但依然放任自流任其混入市場,顯然負有一定的過錯,理應對楊大媽被炸事件負責。當然,如果涉事酒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了“自爆”啤酒,應當免于責任,但若是明知故犯,則意味著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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