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元學費交給駕校教練 車沒學成教練失聯了
2015年08月12日 08:08
來源:現代金報 作者:朱琳
金報維權熱線56111111報道 1月份去駕校報名,交了4600元錢,可時至今日,連理論考都還沒報上名,駕校教練也找不到了。今年1月14日,小史在寧波大學龍騰駕校報名學車,根據師兄師姐介紹,他跟了一個叫沈如軍的教練學習,總共交了4600元錢給教練。
金報維權熱線56111111報道1月份去駕校報名,交了4600元錢,可時至今日,連理論考都還沒報上名,駕校教練也找不到了。
寧波大學的研一學生小史很發愁,他和室友及另外幾個校外學員在報名時,一起把錢全給了教練,而沒有通過駕校財務,現在教練找不著了。駕校說,如果想要學車,得再交2850元,才讓繼續學。
學員:交4600元學費給教練,車沒學成教練失聯了
8月5日,小史更新新浪微博求助,記者聯系上他后,了解了大致情況。
今年1月14日,小史在寧波大學龍騰駕校報名學車,根據師兄師姐介紹,他跟了一個叫沈如軍的教練學習,總共交了4600元錢給教練。
小史說,交錢后,駕校方面提供了一張告知書,里面寫到學費必須繳納到財務,給教練個人的話,駕校一律不負責后果,然后讓他們簽字。
“因為是師兄介紹的,而且他們也是把錢直接給了教練,后來也考出來了,所以我們就默認教練有代收學費的權力,匆匆簽了那張告知書。”小史說,接下來的事情,讓自己后悔莫及。
3月份,他們去上了幾堂理論課,然后就等著沈如軍通知考試時間,可左等右等都沒排上。給沈如軍打電話,一推再推,后來連電話也愛接不接了。
駕校:報名時一再提醒過,目前已開除涉事教練
昨天中午,記者前往位于江北區風華路的寧波大學龍騰駕校,見到了校長湯良琪。
湯校長的意思很明確:“教練無權收費,把學費交給教練是個人行為,我們一再提醒過的,出了事情自己負責。”
在駕校辦公室,記者看到了一塊紅底白字的公告牌,上面寫著:“凡所有寧大龍騰駕校報名的學員,學費3800元必須繳納到龍騰駕校財務,如付給個人教練,本校一概不負責任,后果自負。”
同時,湯校長還找出了一份告知書,內容與公告牌類似,上面有小史的親筆簽名,以及當時的日期,“簽過告知書了,我們才準予錄入駕校檔案。”湯校長一再強調,這件事他們已經明確起到了提醒作用。
“當時沈如軍收了錢后,就給了駕校950元(掛靠教練需上交的車子承包費、場地費等),他是掛靠的,我們不負責給他發工資、獎金等,他提供這些費用就可以了。”
“所以說,現在如果這些學員還想學車,我們會按照當時的價格來,3800元減去已經上交的950元,他們再支付2850元就可以了。”湯校長告訴記者。因為最近持續收到學員口頭和書面投訴,說沈如軍收了錢不安排培訓和考試,目前駕校已經開除了沈如軍。
至于駕校收3800元,沈如軍卻收了4600元,小史稱,沈如軍當時的說辭是,所有費用全包括了,到時候直接能拿到一本駕照。
律師:駕校或多或少都得擔責
那么駕校需要擔責嗎?做過提醒,是不是就由學員和教練負責了?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北京煒衡(寧波)律師事務所律師嵇思濤,他認為:“從事實來看,駕校或多或少都得擔點責任,哪怕是管理責任,也需要承擔。在報名時,校方和教練本人都是認可這個教練就是駕校成員,現在卷錢跑了,那是他們內部的事情。”
“至于責任的認定,我個人認為,可以根據簽署告知書和交錢的先后順序來看。”嵇律師說,如果報名時學員先簽了告知書,表明駕校已經對學員起到提醒義務,那么主要責任在于學員本身,駕校要承擔,也只是小部分管理不到位責任;但如果是先交學費給教練,表明學員已對該駕校教練有了信任,再出告知書讓簽字,意義都不是太大了,那么駕校是該擔責的。
運管局:學員可撥打96520投訴
小史維權無門。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了寧波市道路運輸管理局(以下簡稱“運管局”)駕培處。
結合以往的情況,駕培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要維權,學員可以撥打96520熱線投訴。
該工作人員表示,小史這件事,總體來說幾方(包括學員、教練、駕校)或多或少都有責任,是民事糾紛,主要還是學員和駕校協商的問題,建議他們坐下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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