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集約用地水平持續提升 集約利用評價首次排名全省第一
2013年05月12日 08:36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孫吉晶 向琰 樓立明
記者昨日(5月11日)從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浙江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公布2012年度區域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評價(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結果,寧波市以87.8分的綜合分值,在全省11個市中首次排名第一。省國
記者昨日(5月11日)從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浙江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公布2012年度區域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評價(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結果,寧波市以87.8分的綜合分值,在全省11個市中首次排名第一。省國土資源廳還評選確定先進國土資源部門4個,寧波市名列其中。
2008年,省政府發文,明確“把節約集約用地考核納入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市、縣政府領導干部政績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并于同年啟動區域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
從去年度各地評價情況來看,寧波市區(海曙、江東、江北、北侖、鎮海)分值為88.42,排名全省第2;慈溪市88.22分,居全省第4;鄞州區87.82分,全省第6;余姚85.68分,全省第22;象山縣85.62分,全省第23;寧海縣84.83分,全省第30;奉化市84.26分,全省第38。
近年來,寧波市積極探索創新措施,堅持“以畝產論英雄,以集約促轉型”,區域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持續提升,呈現三大亮點。一是創新產業用地管理新機制,其中分階段權證管理政策屬全國首創。去年,全市按產業用地新政要求共掛牌成交229宗產業用地,面積8058畝,共收取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3.74億元。二是探索低效用地“二次開發”途徑。據統計,2012年全市受理協議出讓方式改變土地用途21宗共計13.92萬平方米,收取出讓金6043萬元。49.2萬平方米土地臨時改變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854萬元,提升了現有資源使用效益。三是夯實土地管理基礎。通過開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專項行動,批而未供土地面積從2011年底的10.6萬畝,下降至6.65萬畝,是省廳下達任務的403%,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9246畝,是省政府下達任務的601%。截至去年底,寧波市前三年總供地率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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