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明年底將上調養老保險補貼
2011年10月26日 08:58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秦 羽
昨天,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市政府最新出臺的《關于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明年底,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實現全覆蓋。
10月25日,記者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市政府最新出臺的《關于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明年底,寧波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實現全覆蓋。為實現這一目標,今年底,寧波市力促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超過90%,同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做三方面調整。
去年1月1日,《寧波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正式實施,全市6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城鄉老年居民不用繳費,就可以按月享受60元至80元不等的基礎養老金,所需費用由政府埋單,這標志著寧波社保體系在制度上實現了“人人享有社會養老保障”的目標。
為實現全覆蓋的目標,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做三方面的調整。提高政府按年繳費補貼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寧波市轄各區按年繳費的政府繳費補貼標準具體調整為:繳費標準在100元和3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繳費標準在500元、800元和11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00元;繳費標準在1400元、1700元和20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300元;重度殘疾人和低保人員按每人每年300元標準補助。對于選擇補繳的參保人員,政府繳費補貼標準不變。
調整待遇計發標準。在建立健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整機制穩步提升保障水平的同時,為鼓勵參保人員長繳多得,從今年4月1日起增設16年及以上繳費年限養老金月計發標準,對繳費16年及以上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16年起從原來的每年3元調整為每年5元計發。
提升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服務能力。加大基層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服務平臺及信息網絡建設力度,構建規范高效的經辦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建制村(社區)服務平臺建設,確保到2011年底,每個建制村(社區)服務平臺都有一名以上人員經辦城鄉居保業務,有一套能連接專網或公網的信息終端設備和規范的經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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