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晚,寧波市海曙區紀委發布關于4起醉駕問題的通報。全文如下:
為深化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及其背后“四風”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堅決遏制酒駕醉駕行為發生,現將查處的4起黨員干部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通報如下。
鼓樓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醫師朱水潤醉駕問題。2021年8月5日,朱水潤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海曙區中山西路望春橋公交車站附近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血樣檢測,血樣中乙醇濃度為93mg/100ml。2021年8月,公安機關給予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行政處罰。2021年12月,朱水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海曙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呂東亮醉駕問題。2020年12月26日,呂東亮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鄞州區環城南路金達路路口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現場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91mg/100ml,后經血樣檢測,血樣乙醇濃度為102mg/100ml。2021年1月,鄞州區人民檢察院對呂東亮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9月,呂東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高橋鎮高橋村原黨委副書記徐再龍醉駕問題。2021年3月8日,徐再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海曙區廟洪路加油站附近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血樣檢測,血樣乙醇濃度為153mg/100ml。2021年4月,海曙區人民檢察院對徐再龍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6月,徐再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巡特警大隊武裝巡邏一中隊原中隊長朱劍醉駕問題。2021年1月30日,朱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海曙區古林鎮依云郡小區附近時,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經現場檢測,其呼氣酒精含量為188mg/100ml,后經血樣檢測,血樣乙醇濃度為166mg/100ml。2021年3月,海曙區人民檢察院對朱劍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5月,朱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以上4起醉駕問題,不僅觸碰了法律紅線,而且與黨的紀律背道而馳,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形象,侵害了群眾利益,其原因在于部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漠,自律能力弱化,熱衷“吃喝風”“酒文化”,對生命缺乏尊重與責任。全區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引以為戒,充分認識到酒駕醉駕行為的惡劣性質和巨大代價,在遵紀守法方面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酒駕醉駕問題不僅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也易與“四風”問題同步發生。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持之以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時刻自勵自省、慎獨慎微,積極凈化社交圈、生活圈,算好政治賬、社會賬、名譽賬、親情賬,遠離酒駕醉駕及其背后“四風”問題。全區各紀檢監察組織要對酒駕醉駕問題“零容忍”,加強與公安交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既查酒駕醉駕問題,又深挖背后存在的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吃喝等“四風”問題,持續釋放從嚴執紀、從嚴問責的強烈信號,鞏固提升以案促改、以改促治的治本效果。
(來源 清廉海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