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厘清職責,健全統籌協作機制。《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處罰事項統一目錄》和《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劃轉事項統一目錄》公布實施后,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商對接,逐步實現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全覆蓋,構建責權清晰、無縫對接、協作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2.攻堅破難,完善聯動保障機制。繼續探索“互聯網+”模式,研發監管對象信息采集、數據分析、綜合研判等功能的部門信息共享和流轉方式,加強與公安、交警、市場監管、資規等部門的對接,為綜合執法增添更多現代化科技手段。繼續強化與發改、流管辦等部門的協作,強化征信運用,提高違法成本。
3.打造樣板,開展“教科書”式執法。計劃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探索以現場執法全過程記錄為抓手,以執法文書示范文本為指導,依托條目式證據清單,規范一線辦案流證據采集、法律適用、文書制作等流程,實現可復制、可執行的“教科式”執法樣板。同時,進一步開發PDA手持終端機功能,實現簡單法律文書當場打印、罰款當場掃碼繳納等,落實“陽光”“快捷”辦案的新標準和新要求。